公共服务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共服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关于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6-17 浏览次数:

根据《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公告》,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于2026年6月16日对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了面试考核。现将面试考核成绩及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面试考核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请进入体检考生打开下列链接或者扫描二维码登记确认收到体检通知。

https://www.kdocs.cn/etapps/query/q/z7zmNT9A

二、体检安排

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取得《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体检表粘贴本人照片、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不接受单项检查单据。同时签订《体检承诺书》(见附件)。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6〕57号)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截至2026年6月30日,近3个月内按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出具的体检报告,无需重复体检。

注意:体检报告须为彩色扫描件(清晰可辨),且体检表粘贴本人照片,有明确结论,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不接受单项检查单据。

三、考察安排

重点审查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个人征信、在校表现、无犯罪记录、是否存在失信惩戒、违纪处分、学术不端等情况。考生须按要求提交全套材料,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政审考察环节,考生须提供《助学助管员招用考察(政审)表》(见附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时间要求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承诺书、助学助管员招用考察(政审)表、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须于2026年6月23日前提供。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打开下列链接或者扫描二维码上传相关材料。注意:材料请扫描为PDF文件上传,务必保持清晰可辨。

https://f.wps.cn/g/XLg1DPhQ/

五、咨询电话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028-61707456、61935135(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人事处)

未尽事宜,以《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公告》为准。

附件:1.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面试考

核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体检承诺书

4.助学助管员招用考察(政审)表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