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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作者: 纪检监审处 发布时间: 2012-04-10 浏览次数:

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部署学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012年3月31日,学院在和盛校区善培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共38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高力平同志主持。

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官培生同志在会上传达了省教育纪工委召开的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总结了学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历次全会和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以及省教育纪工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示范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抓好干部队伍纪律建设”等八个方面安排部署了2012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委书记舒维霖同志代表学院党委对全院党政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提出了四点要求:1、认真领会胡总书记“四个结合”、“五个大力”,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不断提高党性修养。2、学院各部门必须自查自纠,交叉检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不按教育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者,一旦发现,一律先撤职再处理。3、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4、加强组织纪律,强化制度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高力平同志在会上语重心长地与参会同志畅谈了自已的三点体会:一是干部自已要正确认识对待权力,负好责、把好关,权力是用来为师生办实事的。二是大家要调整放平心态,不要因蝇头微利、蜗角虚名而毁灭自已。三是院系(处)必须按制度办事,规范办学,做到院、系、处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学院监审处处长丁德君同志在会上宣读《学院廉洁自律责任书》后,学院副院级领导向学院党委书记舒维霖同志和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高力平同志签定了《廉洁自律责任书》,学院中层干部向各自分管院领导签定了《廉洁自律责任书》。

2012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场

廉洁自律责任书签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