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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14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引导激励学院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31号和川助函[2015]19号)要求,我院决定开展“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励志学生典型的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评选活动由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部共同组织。各系部推选上报(1-2)名学生典型,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在全院范围内确定出10名励志学生典型。再从10名学生中推选1名学生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将遴选典型学生事迹材料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上宣传,特别优秀典型材料将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国评选。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新资助政策包括: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在校勤工俭学、临时困难受助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申报名额

各系部根据受助学生人数,选拔上报学生(1-2)名。本次活动计划评选共10名学院励志学生典型。

五、活动实施

本次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22日,活动宣传及材料报送

1、各系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活动,深入挖掘、认真选拔1-2名优秀受助学生典型。被推荐学生填写《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2)。

2、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报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纸版加盖系部公章后送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楼3103办公室),电子版发到1056179654@qq.com。联系电话:61935122。

第二阶段:5月25日-5月29日,评选表彰

由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部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出10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并对入选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第三阶段:6月8日-6月10日,宣传并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学生处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各种渠道宣传获评的10名优秀学生典型事迹。并将评选结果上报校领导,推选1名学生上报四川省教育厅,教育厅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励志典型的评选。最终获得全国励志典型的学生将获教育部表彰。

各系部要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

附件:1.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立志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学生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