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学费减免公示
根据《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川商院〔2017〕62号)的要求,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系部评审、学生处审核,拟给予刘忠惠等26名学生进行学费减免。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1日—12月1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17日下午15:30前到学院纪检监审处、学生处办公室反映情况。
学院纪检监审处办公室:善培楼503办公室,电话:028-61935385;学生处:和盛校区3105办公室,文家校区行政楼303办公室,电话:028-61935122,028-82996583。学院将按照工作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附件: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学费减免同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