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川商院〔2017〕60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学院奖学金的申请学生只针对在校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大二、大三学生,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入学第5年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勤奋学习,当学年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未出现不及格,且无补考科目。根据奖学金的不同等级,满足各等级的条件。
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10%。
二等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30%。
三等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30%。
三、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0.5%,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5%,奖励金额为1000元。
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参评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500元。
同一学年内学院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当年评选通知和评选办法,下达各系部的评奖名额;
(二)学生递交申请材料,各系组织材料审核,进行初评;
(三)各系公示初评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系签署初评意见;
(四)各系上报初评结果,学生处汇总、复核、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五)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学校公布最终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选
各系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按时保质报送评审材料,确保我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若因工作不力,不严格标准和程序而影响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系部,将扣减下一年度指标,并全院通报。对申请奖励时弄虚作假的学生,将采取取消资格,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等方式予以惩戒。
(二)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学院奖学金申请表。
2.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系部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3.学生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4.各系部上报Excel格式的附件2《2017-2018学年学院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稿,上面要有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并附报电子稿。
5.各系部于12月7日前将评选结果、评选材料交到学生处大学生生资助中心。和盛校区:田仙丽老师,文家校区:李子皓老师。
附件:1.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学院奖学金申请表
2.2017-2018学年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18年学院奖学金各系部名额分配情况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