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读者服务 馆员规章制度 正文

藏书剔旧的原则与办法及废旧报刊的处理规定

作者:梁子栋时间:2018-03-13点击数:

(一)藏书剔旧的原则与办法

为了建立结构合理的藏书体系,对失效或利用率低的呆滞书进行定期与经常相结合的剔旧工作,以提高藏书的流通率和使用效益。

(一)剔旧原则

1、既要剔除,又要严格复审

2、对各类图书报刊,原则上剔复本(份),不剔种。

3、凡报刊,必须补齐漏缺期号后,方能剔除。

(二)图书剔旧

1、图书剔旧的范围:

1)复本过多,长期压架的图书;

2)内容有严重问题,不宜公开流通的图书;

3)残缺破损,无法再投入流通的图书;

4)陈旧过时,已无利用价值的图书;

5)与本校专业无关,实用性差,流通率低的图书。

2、剔除与处理办法

1)以剔除过多的复本为主。对于剔种持慎重态度,仅对确无利用价值的藏书进行剔种。

2)在具体判断上根据外借流通统计、书龄以及和本校专业的关系三项指标为依据。

3)建立备存书库,将从流通库剔除的图书存入其中,以备读者偶尔利用。

4)平时仅对对残缺破损无法利用的图书给予剔除。

5)定期剔旧。应在剔旧前,制定具体剔除的原则与办法。采用剔旧人员初别、领导审查、专业教师复审三结合的办法。

3、时间安排

1)经常性剔旧,由流通部主任负责处理、安排。

2)定期剔旧,原则上5-10年进行一次。

(三)期刊剔旧

1、剔旧范围

1)与本校专业及课程无关的期刊。

2)各种订购年份短,现已停订的残刊。

3)一般性文艺期刊不保存。读者感兴趣的文艺期刊,保存五年,然后剔除。

4)科普期刊,有选择性地选择一套。

5)对与本校专业与课程有关的期刊一律不剔除,仅对年代久远的过多复本,予以剔除。

2、剔除办法

1)由阅览室组织专人定期进行,5—10年剔旧一次。

2)文艺期刊按上述原则,每年进行一次。

凡准备剔种的非文艺期刊,须经管领导审查。

(二)废旧报刊的处理规定

1、废报纸的处理

2、阅览室内长期留存的报纸需存放半年后方可处理,原则上每年6月处理上一年的,每年12月处理上半年的。

3、由阅览部将到期需处理的报纸集中后,请示相关领导后方可处理。

4、馆内订阅的其它报纸由综合办公文书不定期进行处理。

5、刊物的处理

6、娱乐性文艺期刊原则上不长期保留,在过刊处保留一年后,由阅览部将到期需处理的过刊集中后,经请示相关领导后方能处理。

7、处理方式:一是经领导批准后以适当的价格出售给读者,二是进行捐赠。

8、出售、捐赠剩余的刊物可作废纸处理。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