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教高(2002)
3号,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高等学校图书馆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其主要任务是:
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这些资源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一、《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是以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指导,总结我国图书馆活动的实践经验,为履行图书馆活动的实践经验,为履行图书馆承担的社会职责而制定的行业自律规范。
准则的贯彻落实,有赖于图书馆员的自觉行动、图书馆馆长的具体指导、图书馆组织的引导激励、图书馆间的积极合作,以及全社会的支持与监督。
本准则所言图书馆,指各种类型的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本准则所言图书馆员指所有从事图书馆和信息服务工作的人员。
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职责。
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
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
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
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
爱护文献资源,规范职业传播。
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
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职业形象。
实践馆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
拓展社会协作,共建社会文明。
二、高等学校图书、资料、情报工作人员守则(全国高校工委颁发)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图书馆事业,为发展高等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贡献全部力量。
2、热情主动的服务的工作态度:
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经常进行调查研究,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千方百计满足读者需要。
3、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勇于探索。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4、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工作要专心致志,细致耐心,严格执行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任务。
5、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图书情报业务,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6、自觉严格的纪律观念
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令和政策,认真执行学校和本馆(室)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劳动纪律。
7、团结友爱的同志关系
同志间要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勇挑重担,团结协作;要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
8、文明礼貌的道德风尚
尊重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建立良好馆风,保持良好馆容;注重勤俭节约,爱护图书馆资料及所有公共财物;树立“五讲”、“四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