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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借制度

作者:梁子栋时间:2018-03-13点击数:

1、外借图书

1.1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通可借阅图书3-5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

  1.2 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1.3 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1.4 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

  1.5 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

  1.6 读者所借图书必须按时还回;

  1.7 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办公室,我馆将做相应调整。

  1.8 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制度执行。

2、馆内阅览

2.1 读者凭本人一卞通或学生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2 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2.3 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2.4 读者须遵守《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3、非本馆读者借书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馆工具书和特色馆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

5、举止文明,着装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室内。

6、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在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

7、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8、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