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读者服务 正文

借阅证办理与管理办法

作者:梁子栋时间:2018-03-19点击数:

办证

1、图书馆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注册新生名单及照片,按班级集中进行借阅证的办理,并按行政班级编制统一下发。

2、教职工凭组织人事部的调令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办证时还需交一张一寸的证照。

二、退证

本院教师和职工调离本院、学生毕业离校或中途退学,须到图书馆还清所借的书刊,把借阅证交回办证处,图书馆在调离通知书中加盖图书馆公章后方可离校。

三、补办借阅证

借阅证应该妥善不管,一旦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教职工补办借阅证时,应提供一寸的照片一张;学生补办借阅证时,除交一寸的照片一张外,按学院规定还应缴10元补办费后方办理。

四、借阅证使用规定

1、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遗失借阅证应立即挂失,意思所造成的后果由原持证者负责。

2、读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3、借书应按期归还,逾期按章罚款。

4、爱护图书。若有丢失、撕毁、缺页、圈划等情况按章处置。

5、爱护借阅证,不得折叠、涂画,否则后果自负。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