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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2017-04-01 14:08  

关于申报2017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17]6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院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资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及《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子项目的,另需符合子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具体条件见国家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763)

2.以下三类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1)2010年(含)以后的西部项目录取人员,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2013年(含)以后的西部项目录取人员,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3)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未满五年者。  

二、申请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 3-6个月。  

2. 访问学者:3-12个月(其中:留学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仅限“科研团队”和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申报人填报)。  

3. 博士后:6-24个月。  

三、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4。

四、申报流程

1. 网上申报。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按“2017年西部项目网报指南”( 附件6 )填写材料1,并将材料3-11原件扫描上传。  

2. 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成功后将材料1-11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打印后材料1须贴1寸免冠证件照,材料2应为空白),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进行整理上交。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部门负责人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同时请将单位推荐意见发电子版至人事处彭老师办公智能网邮箱,联系电话:61935161。

五、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 年4月1 日---2017年4月15日。系统网站将于4月15日24时关闭,请大家及时完成网上申报。  

2.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以上顺序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将完整的申请材料于 2017年4月10日前报至学院人事处(和盛校区善培楼505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项目咨询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1935082。

 

                                                      人事处、国合中心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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