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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第十三批省突出贡献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4-05 14:05  

 

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第十三批省突出贡献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是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条件,规范程序,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

二、请各部门要按照省人社厅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资格初审和推荐评选工作,协助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和准备好所需材料(相关材料以近五年为主),具体推荐材料如下:

1.《推荐表》和《一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2.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3.代表论文复印件及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复印件(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

4.其他能体现本人水平和贡献的材料(如教学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转化证明等);

5.其他资料及复印件(如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各种证书,自行选择报送);

6.部门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审查推荐材料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情况,听取同行专家、有关方面意见情况,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重点反映推荐人选发表、出版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主持或参加过哪些重点项目研究,是否获奖,成果是否转化、本人发挥作用,推广,产生哪些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在省内外或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及影响等情况。

三、材料报送时间:请各部门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送人事处,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61935161

政策咨询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1935135

四 、学院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按流程报送。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3.《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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