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7-2018-1学期到行业企业进行实践(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系(部)、各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进行实践(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请各系部根据2017-2018-1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和师资培养、挂职锻炼计划,将2017-2018-1学期拟到行业企业进行实践(挂职)锻炼教师名单及申请表交人事处,经学院审核同意的人员名单将在智能办公网进行公布。
一、实践(挂职)锻炼时间:2017年7月-2017年12月(原则上2个月及以上)
二、申请截至时间:2017年6月20日
三、报送注意事项:
1.相关人员应按学院关于实践(挂职)锻炼要求和程序进行申请,原则上按专业对口、重点专业优先以及选择校企合作企业进行实践(挂职)锻炼;
2.原则上近三年内已进行实践(挂职)锻炼的教师不得申请;
3.实践(挂职)锻炼期间的各项津(补)贴等费用按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4.请各系(部)将报送表格的纸质材料经系部负责人签字后统一交人事处彭垚垚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发到智能办公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审批表》
人事处、教务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