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院人〔2017〕7号
关于启动2017年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等级晋升(转岗)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及编制内教职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厅属事业单位担负管理任务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川商人〔2012〕21号)和《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川商院党〔2009〕35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2017年5月5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启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等级晋升(转岗)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任职年限要求
1.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四级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及以上;
2.五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以上;
3.六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及以上;
4.八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九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及以上;
5.九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及以上;
6.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及以上;
二、 当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及符合基本资格人数
等级 岗位情况 |
专业技术三级 |
专技五级(教师主系列+其它) |
专技六级(教师主系列+其它) |
专技八级(教师主系列+其它) |
专技九级(教师主系列+其它) |
设岗数 |
13 |
25+6 |
50+12 |
50+12 |
67+17 |
已聘用岗位数 |
3 |
27+2 |
32+3 |
42+10 |
51+6 |
空缺岗位数 |
10 |
-2+4 |
18+9 |
2+1 |
16+11 |
符合任职年限人数 |
1 |
22 |
14 |
40 |
44 |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要求
1.2017年5月初启动工作,进行宣传学习。
2. 2017年5月20日前,各部门组织拟填报《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量化考评评分表(教师主序列+其他序列)》并提交相关材料。
3. 2017年5月25日前各部门根据《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量化考评评分标准(教师主序列+其他序列)》对《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量化考评评分表(教师主序列+其他序列)》考评。
4. 2017年5月31日前,申报人员将完成评分后的《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报及量化评分表》交学院人事处沈超老师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5.人事处在2017年6月初对申报晋级人员的得分情况在学院智能办公网上进行公示。
6.学院研究,对拟聘人员在学院智能办公网上公示。
7.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按程序上报,经批准后执行。
四、其他要求事项
1.填写《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量化考评评分表》必须准确,内容可打印;各职能部门须准确填写得分情况。
2.申报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上岗位人员,还需单独提供个人简要业绩材料(1000字以内)。
3.本次专业技术岗位晋级所涉及的科研项目、教研项目计算截止日期及本次岗位等级聘用计算时间起止均为2017年3月31日。
附件:
1.《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量化考评评分标准(教师主序列+其他序列)》
2.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量化考评评分表(教师主序列+其他序列)》
人事处
2017年5月12日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7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