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测试站工作,确保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和国家《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试行)》文件精神,以及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的要求,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报名
(一)原则上每学年组织两次普通话报名考试。根据普通话测试发展需要,可适当增加报名次数和测试次数。
(二)普通话测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外网:http://jwc.scsw.edu.cn/内网:http://172.16.201.2)报名,点击用户登录,输入学号及密码,进入学习信息系统,点击选课栏目,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后退出系统。
(三)测试站成员单位的学生以及商务行业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或集中报名的方式。
二、缴费依据
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7)467号文件要求,普通话测试费在校学生每人每次2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次50元。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短期培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价发[2006]223号)的规定。收取普通话考前培训费。
普通话测试收费采取网上缴费形式。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三、考场设置
(一)考场设在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和盛校区或文家校区。商务行业人员的普通话测试,可将考场设在应考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
(二)考场设置将考区与非考区分开,测试使用的设施设备按标准化配置,考场环境整洁肃静,考场标志清晰。
(三)考场设“三室”,即候测室、备测室,测试室。
四、测试试卷
(一)试卷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题库》提供。使用后应及时收回,妥善保管。
(二)测试系统内的试卷,应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三)试卷由专人负责提取和分配,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五、成绩评定
(一)测试评定按照《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和省语委、省测试中心制定并经国家测试机构审定的标准执行。
(二)试卷前三题,即 “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组”、“朗读短文”由计算机测试评分系统评定。
(三)试卷第四题,即“说话”题采取“人机”评分,由人工评分和计算机评分相结合。
(四)普通话测试评分系统合成考生的总成绩,对测试异常的成绩,由省普通话测试中心复审,复审后为最终成绩。评分结果为一级甲等的初始成绩,经省普通话测试中心上报,由国家测试机构复审确认。
六、普通话证书
(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普通话等级证书,证书印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标志,全国通用。
(二)省普通话测试中心颁发普通话等级证书。获普通话一级甲等,需经国家测试机构加盖复审印章后,由省普通话测试中心颁发。
七、资料管理
(一)文书档案包括:测试签到表、监考人员签到表,证书发放签收表等。
(二)普通话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长期保存考生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