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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务职业学院非普通类学历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20-07-15点击数: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非普通类学历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我院非普通类学历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加强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制定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的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1. 非普通类学历教育的界定

    非普通类学历教育项目包括:

    (一)由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举办的除普通类学历教育以外的学历教育形式:如:高等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形式。

    (二)学院与其他高校联合办学的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和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形式。

  2. 工作职责

    学院继续教育中心是学院统筹开展和管理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和管理学院非普通类学历教育工作。各系(部)是开展非普通类学历教育工作的主体,负责招生宣传、报名收费、教学安排和实施、考试组织等,继续教育中心负责指导和管理。各系(部)及继续教育中心均应设立学生服务管理岗位。

  3. 运行管理

    (一)招生宣传

    由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统筹安排,统一制作宣传资料、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政策。由各系(部)按要求以班级、年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多渠道宣传和学生动员工作。

    (二)报名、收费

    由学院各系组织报名并进行报考学生基础信息的收集并及时上报主考学校;

    各系负责指导学生自行通过主办学校网上交费平台缴纳学费及教材费等。继续教育中心负责与主办学校核定学生报名情况。

    (三)教学管理

    由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统筹建立各助学教学班级,由主办学校实施教学,各系(部)组织所属学生参加网络课堂学习、在线答疑、平时作业、定期测试、期未复习、模拟考试等环节。继续教育中心负责与主办学校协调教学管理。

    (四)考试组织

    由学院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统筹,各系(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由继续教育中心负责与四川省考试院、主考院校进行的协调。

    (五)其他

    由学院继续教育中心负责与四川省考试院、主考院校进行联系、协调并组织相关事宜。

  4. 经费管理

    参照《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继续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二○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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