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学院“充分利用学院办学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最大限度实现学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增长”的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职业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为了规范学院的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各种职业培训项目的正常开展,根据《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一路一带”的战略思想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主动适应我省商务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商战略,充分挖掘学院办学资源,为学院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
二、目的要求
通过培训工作,以形成资源比较丰富、结构相对合理、形式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各类示范性培训类型基本形成,使各类社会成员有机会、有条件接受不同形式和类型的继续教育。全面提高我省商务系统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配合我省商务系统“一路一带”发展战略的推进,拓展培训渠道,形成社会服务亮点,加大定点扶贫培训力度,对贫困地区进行智力帮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三、培训界定
培训项目是指学院继续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和行业承接的所有培训任务,包括长期、短期等各类培训班次。
四、培训职责
1.制定培训工作计划,不断拓展新的培训渠道;
2.负责对全院培训工作的管理、监督与检查;
3.负责学院培训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4.编制学院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各系(部)开展培训工作的审批备案;
6.协助各系(部)开展和实施具体培训工作;
7.负责培训合作协议的审批、签订及全程监控工作;
8.遵循依法办学的原则,严禁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合作。
五、培训协议签订与报批
各系(部)开展对外培训的,须经继续教育中心审批备案,审批备案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 提前15个工作日向继续教育中心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经审定核准后方能开展培训;
2. 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时需提交培训申报表,并提交培训方案、课程安排表、任课教师简介、经费预算等资料;
3.培训项目收费的依据必须是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文件,由继续教育中心审核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备案并统一收费。
六、培训经费管理
学院设继续教育独立财务账户,所有培训收入按照“统收统支”的原则,全部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设立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接受学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督查,培训经费收入与支出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继续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2.《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短期专项培训费管理办法》;
3.《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社会服务绩效管理办法》;
七、其他
学院监察审计处及工会负责对培训经费的定期检查和监督工作,培训部门应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学院财务处及继续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二○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