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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5-09-12 浏览量:

2026届毕业生:  

 根据《四川商务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和人才培养方案,为了做好2026届毕业生的相关工作,保证我院毕业生的人才培养质量,按时完成毕业生工作,现将2026届毕业生毕(结)业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三年制专科学生获取毕业证书资格

1、学生必须修满148个学分:其中课内学分(含公共选修18学分,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专业技能测试或证书>=128个学分,课外学分>=20个学分;

2、根据教学计划开设的必修类课程,必须全部及格;

3、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学生准予毕业。

4、说明:留级、复学、转专业的学生按毕业时所在班级的毕业要求执行;转学(转入)学生毕业资格根据转学前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分开执行。

年制专科学生获取毕业证书资格

1、根据教学计划开设的必修类课程,必须全部及格

2、专业选修课程及公共选修课程获得总学分达到本专业三年制要求获得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

3、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学生准予毕业。

4、说明:留级、复学的学生按毕业时所在班级的毕业要求执行。

三、 未达到获取毕业证书资格的处理办法

1、课内学分

课内学分未达到128个学分或有必修类课程未及格的毕业生,务必于毕业后的两年内进行重修,每次重修科目不得超过六门,每年4月、10月份报名,与在校学生一起参加重修,具体重修时间以每学期的重修安排通知为准,请关注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教务网通知公告栏中的通知。

2、课外学分

课外学分不足20个学分的毕业生,按学生处的处理方案执行。

说明:

1、未达到毕业资格要求的学生,将发放结业证书;

2、在毕业后的两年内,通过以上处理办法并获取相应学分,可凭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教务处每年6月、12月(即每学期重修成绩录入完毕后)将该学期重修已达到结业证换发毕业证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换证的相关事宜公告在教务网站上,教务处学历管理人员按照出证日期换证,同时登录学信网上进行学历注册(由结业变更为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原则上不受理代办代领。

四、 毕业学生成绩处理截止时间

毕业生的所有成绩必须在20265月31日前处理完毕(含重修成绩、毕业实习、毕业考核、课外学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等),便于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处理。

五、 毕业生学历图像核对收集及学籍异动处理截止时间

毕业生的学历图像核对、勘误、补照及学籍异动学生信息修改、学生学籍(学历)个人基本信息核对确认签字必须在20265月16日前处理完毕,请各班辅导员认真核实收到的毕业生图片数量、教务系统的在校学生数是否与实际在班的学生数保持正确且一致。

2026年春季征兵入伍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川征(202022号文件精神执行,即:毕业年级学生在毕业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也愿意在毕业当年按时毕业并未申请办理保留学籍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如学生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也未申请办理保留学籍的,学校准予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因学生未达到毕业条件或其它原因不愿意在毕业当年取得学历证书需要保留学籍的,请于征兵结束后及时办理保留学籍申请,学校给予办理保留学籍。

六、毕业生其它相关工作时间暂定安排

1、毕业生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66月8日;

2、毕(结)业结论、公示截止时间:20266月16日;

3、毕(结)业证书移交截止时间:20266月23日;

4、毕业生学籍档案(学籍表、成绩单)移交截止时间:20266月30日。

七、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

联系电话:028-61935182(学分、学籍)、028-82996507(学籍学历、重修)、028-61935669028-61935668(规章制度)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