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系“晨练一小时”规定

作者:发布时间:2018-11-23点击数:

为切实推动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并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完善晨练制度。信息技术系团总支报请系党总支同意后,根据《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草拟《信息技术系晨练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关于迟到与旷操情况判定说明事宜:

自2018年5月1日起信息技术系晨练时间规定如下:

1.  晨练时间7:10-8:00,7:10准时集合,开始点名;

2.  7:10-7:15到达操场的同学列为迟到行为处理;

3.  7:16以后到达操场同学均列为旷操行为处理;

4.  3次迟到行为视为1次旷操行为处理。

二、 关于请假事宜:

请假必须有辅导员批准的假条,严禁伪造,如有伪造假条行为,请假事宜概不作数。请假条必须在3天之内交于组织部点名人员处核查销假。

三、关于晨练旷操次数判定事宜:

信息技术系学生晨练旷操次数一学年不得超过十次,其中大一上学期五次,大一下学期五次,每学期的第六次旷操行为视为晨练不及格,即进行重修事宜。

四、 关于信息系晨练重修事宜:

信息技术系晨练制度由2学分构成,即大一上学期1学分,大一下学期1学分。每学期旷操次数超过五次,即大二进行该学期的晨练重修,两学期均不及格即大二进行两个学期的重修。

五、 关于系部/院部通报批评事宜的说明:

旷操行为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者,将由系部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进行系内警告处分。

六、 关于晨练迟到并不服从管理部门安排的结果说明:

晨练期间系部将针对迟到同学给予拦截并登记处理,如若迟到同学出现不服从安排、强行闯撞等行为均报辅导员和系上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处理。

七、 关于系学生会晨练相关管理部门的说明:

1、系部团总支学生会承诺工作将做到公平公正。

2、凡相关部门在工作中造成的失误,系部将如实核查并解决,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团总支学生会相关负责人。

3、如在晨练中系团总支学生会相关管理部门出现不公平、包庇等行为,均接受投诉举报,系部将严肃处理。

信息技术系晨练新规准则自2018年5月1日正式执行。

信息技术系团总支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