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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实训守则(川商院〔2020〕69号)
2021-09-25 19:00 Admin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实训守则

第一条 实训前应认真预习实训内容,了解实训所需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二条 听从指导教师安排,进入指定的实训工位,不得随意移动和交换实

工位上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 认真校对实训工位处的仪器设备编号、元器件数量等是否与清单上列相同,如有不符,应立即报告。

第四条 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可携带相关工具、器材进出实训室。

第五条 实训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若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切电源并报告指导教师。

第六条 按照实训步骤要求,认真完成实训内容。做好实训记录,并认真填实训记录簿,完成相关实训作业。

第七条 实训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严禁吸烟、吃零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第八条 爱护仪器设备,损坏者按规定赔偿,严禁将室内物件带出室外。

第九条 每次实训结束后,必须将仪器设备、工具等整理好放回原处,清扫地,关闭门窗,切断水、电、气源,确保实训场地清洁安全,方可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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