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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关于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5-12 作者: 浏览量:

各教学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教育改革,加快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教函〔2021〕101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我院决定举办第七届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学院主办,实践教学中心承办。大赛设组委会,由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人担任秘书长,各系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二、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系赛、校赛两级赛制。系赛由各系负责组织实施,校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

三、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1年6月30日前)

学生报名时可参照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2),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已于2021年4月15日对外开放。

各系参赛报名数要求。经济贸易系报名数不低于40项,经营管理系报名数不低于40项,会计系报名数不低于40项,信息技术系报名数不低于30项,旅游系报名数不低于30项,艺术系报名数不低于30项。各系应积极动员在校生报名参赛,同时鼓励五年内的毕业生报名参赛,不设上限,鼓励积极申报。

(二)系级初赛(2021年6月30日前)

各系应根据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安全有序地推进大赛的组织筹备。

组委会将按照各系在国赛系统内报名数量,分配进入校级决赛名额。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2021年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大赛获优秀组织奖的系可酌情增加参赛名额。

(三)校级决赛(2021年7月10日)

7月2日前,各系根据校赛分配名额组织参赛学生团队提供相关比赛资料。

7月10日,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校级决赛。决赛时,答辩团队展示时间为5分钟、答辩时间为3分钟,评审专家将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见附件3)对参赛团队项目进行评审。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推荐参加省赛(2021年8月上旬)

组委会将组织本届及往届校赛金奖团队,以及符合条件申请参加本届省赛资格争夺的2021年电子商务三创赛一等奖团队,按照省赛组委会分配名额,遴选推荐参加省赛。

四、奖励政策

(一)本次大赛,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最佳组织单位奖1名;获一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将获最佳指导教师称号。获奖团队及指导教师由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最佳组织单位奖颁发奖牌。

(二)校级、省级决赛获奖团队成员,各系应给与相应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在专升本及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与政策倾斜。

(三)校级、省级决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非教学工作量认定,参照学院非教学量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同时各系应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与政策倾斜。

(四)校级、省级决赛获奖团队项目,即认定为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在申请入住学院大学生创业园时,优先批准入驻。

(五)省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排名第一),可按照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牵头申报校级、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不占学院分配名额,同时该获奖项目亦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

(六)本次大赛参赛获奖情况,将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对我院生均拨款和绩效拨款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系一定高度重视,健全激励机制,将大赛组织工作情况纳入本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畴,最大限度调动师生参赛积极性。

五、宣传动员

各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鼓励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3.评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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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2021年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