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等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专业推荐,系上评审。
现将会计系2021-2022学年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会计系励志奖学金名单》(公式、存档各一份)
广大师生如对以上选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12日-10月18日(五个工作日内)以面谈、书面实名或电话方式到会计系党总支办公室咨询或反映。电话:82996626, 办公地点:悟道楼1210。或直接向学院纪委监审处反映:61935385。
会计系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