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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9浏览量:

各总支:

为抓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现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精神和我院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培训工作。学生党员毕业前,各系党总支学生支部要组织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向学生党员讲明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教育,要求学生签定承诺书。

二、分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组织。

三、办理流程

1.毕业生党员应主动与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问清楚接收单位党组织(明确到具体支部)的称呼全称。

2.各总支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填写《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按省内转移和省外转移分类登记,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3.党组织关系在省内转移的,不需开具纸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组织部直接办理网络转移,党员本人须在转接时限内,及时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办理接收手续;党组织关系转往省外或保密单位的学生党员,需在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同时,办理网络转移。

四、时间要求

1.630日前,各总支将盖鲜章的《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学院党委组织部廖华老师处。

2.71-720日,党委组织部按各系(部)报送的登记表分类办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71日起,组织关系转往省外或保密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要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到介绍信抬头所写的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再由该党组织逐级转移到最后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4.77日前,各总支要认真检查学生党员档案是否齐全,并与学籍档案一起交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寄送。

.注意事项

1.各总支要将附件2《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及承诺书》发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要求学生将签名的承诺书反馈至学生支部存档。

2.毕业生党员在办理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前需缴清党费,党费缴至20207月。

3.跨省转接组织关系或将组织关系转移至保密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得丢失、撕毁或转交他人,如有遗失,责任自负。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应及时寄回或传真至学院党委组织部。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188号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收件人:党委组织部

邮编:611131

联系电话:028-61935191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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