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同时,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为鼓励大学生在夯实自身知识技能的前提下,结合专业特长,积极参与相关基层岗位的实习见习、挂职锻炼等,促进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增强就业适应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2017年将继续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及“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我院全体学生
二、参与时间:
2017年7月—9月
三、参与方式:
学生自行或由各系组织,到公司企业、基层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国家公务机关、科研院所等实习岗位参加实践锻炼;也可通过参与基层社会调研、“三下乡”服务、“逐梦计划”等活动,用脚走、用眼看、用心领悟,关爱他人、提升自己、奉献社会。
四、具体安排:
(一)学生本着在成都或返回家乡“就近就便”的原则,积极争取当地企事业单位、党群团组织的支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二)社会实践结束时,实习学生应填写并请实习单位在《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社会实践活动(课外教育学分认证)登记表》中签署实践意见、加盖公章。
(三)社会实践结束后,实习学生应写一份内容翔实、有收获、有启发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请注意不是心得体会),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
(四)开学返校后,实习学生将《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和社会实践报告,同时上交至本班。各系部团总支将负责牵头,根据实习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和社会实践报告,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学分认证和初评,并给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等级。学院将在各系等级评定的基础上,评选和表彰院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集体)”、“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报告”。对成绩突出的同学将推荐参加省、市一级评选表彰。
(五)在参评学院的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或报告过程中,如提供照片、视频材料(至少3张有代表性的活动场景照片,要求分辨率在 1280×960 以上,JPEG 格式)的,将在参评总分(非社会实践学分)中加0.5分。
(六)评选“优秀学生实践报告指导老师”,鼓励学工系统老师对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实践报告给予直接指导。
(七)各系部请将初评出的优秀名单、优秀实践报告的电子档,于10月中旬交至校区团委办公室。
五、学分认证简介:
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应修满的“社会实践”必修学分为2分。该学分由两部分组成,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以《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为证明材料)为1分,撰写社会实践报告为1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周;单个实践项目的累积时长1周起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系部加强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落实等有关工作;加强对社会实践成果进行评审,并将结果与课外学分、综合测评挂钩。
(二)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要树立安全意识,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系部要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进行安全意识、急救常识、紧急避险、乘车(船)、求助自助、心理调适、卫生防疫、防诈骗等方面的教育。禁止学生组织、参与以违法违纪、危险方式进行的暑期社会实践。
(三)广泛宣传,重视引导
系部要分层召开动员会,引导和组织广大同学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对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及时、深入的宣传报道,认真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资料报送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