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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系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08 浏览量:

经营管理系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学生支部、教师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发展的总要求,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107-1015日)

即日起各辅导员向学生支部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教职工向教师支部自我举荐。学生支部应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考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原则上每班推荐不多于1名入党积极分子。各班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并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思想的;2、综合表现优异;

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1年以上并定期向培养人进行思想汇报的;2、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综合表现优异)

(二)党支部考察(107-1015日)

各支部应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考察,支部应重点考察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工作业绩、模范作用、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等。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1016-1022日)

根据综合考察,召开支部支委会,对本支部全体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并确定拟吸收人员名单并公示。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并填报“第62期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报名表”到系党总支(1022日前)。

(四)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并公示(10161022日)

各支部对基本符合预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深入考察,召开支委会确定拟发展名单并公示;召开支部大会,通过发展对象名单。并填报“第62期党校发展对象培训报名表”到系党总支(1022日前)。

(五)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1022-1120日)

根据要求对发展对象开展政治审查。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并开展函调或外调等。

(六)确定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名单(1123日前)

召开党支部大会,根据上一阶段拟发展对象考察排序名单和发展对象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名单,并将基本情况报系党支。

(七)上报学院党委预审(1127日前完成)

拟吸收预备党员情况及时上报学院组织部,经学院预审后,将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组织拟接收的预备党员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130日前完成)

组织员逐一指导发展对象撰写自传、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进行严格审查。2名入党介绍人必须在通表大会前填写好入党介绍人意见。

(九)召开通表大会(1225日前完成)

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交系党总支。

(十)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1230日前完成)

支部汇总预备党员基础材料,提交到系党总支。由党总支及时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材料清单如下: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

2)《入党申请书》1/人;

3)团推优材料。

4)《思想汇报》4/人(转正党员6/人);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完成);

6)《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7)《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人;

8)《政审报告》1/人;

9)《函调材料》(所有直系亲属的政审意见)1/人。

(十一)党委审核、批准(2024115日前)

学院党委审核材料并做出是否批准的意见。

(十二)党员材料的保存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党员材料均由所属班级的辅导员老师保存,党员档案随学生档案一并转接。教师党员档案由教师支部保存。

(十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由系党总支在学院组织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中共经营管理系党总支

202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