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系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学生支部、教师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发展的总要求,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10月7日-10月15日)
即日起各辅导员向学生支部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教职工向教师支部自我举荐。学生支部应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考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原则上每班推荐不多于1名入党积极分子。各班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并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思想的;2、综合表现优异;
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1年以上并定期向培养人进行思想汇报的;2、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综合表现优异)
(二)党支部考察(10月7日-10月15日)
各支部应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考察,支部应重点考察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工作业绩、模范作用、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等。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10月16日-10月22日)
根据综合考察,召开支部支委会,对本支部全体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并确定拟吸收人员名单并公示。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并填报“第62期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报名表”到系党总支(10月22日前)。
(四)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并公示(10月16日—10月22日)
各支部对基本符合预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深入考察,召开支委会确定拟发展名单并公示;召开支部大会,通过发展对象名单。并填报“第62期党校发展对象培训报名表”到系党总支(10月22日前)。
(五)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10月22日-11月20日)
根据要求对发展对象开展政治审查。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并开展函调或外调等。
(六)确定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名单(11月23日前)
召开党支部大会,根据上一阶段拟发展对象考察排序名单和发展对象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名单,并将基本情况报系党支。
(七)上报学院党委预审(11月27日前完成)
拟吸收预备党员情况及时上报学院组织部,经学院预审后,将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组织拟接收的预备党员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1月30日前完成)
组织员逐一指导发展对象撰写自传、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进行严格审查。2名入党介绍人必须在通表大会前填写好入党介绍人意见。
(九)召开通表大会(12月25日前完成)
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交系党总支。
(十)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12月30日前完成)
支部汇总预备党员基础材料,提交到系党总支。由党总支及时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材料清单如下: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份/人
(2)《入党申请书》1篇/人;
(3)团推优材料。
(4)《思想汇报》≥4篇/人(转正党员≥6篇/人);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完成);
(6)《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7)《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份/人;
(8)《政审报告》1份/人;
(9)《函调材料》(所有直系亲属的政审意见)1份/人。
(十一)党委审核、批准(2024年1月15日前)
学院党委审核材料并做出是否批准的意见。
(十二)党员材料的保存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党员材料均由所属班级的辅导员老师保存,党员档案随学生档案一并转接。教师党员档案由教师支部保存。
(十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由系党总支在学院组织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中共经营管理系党总支
202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