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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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关于2017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日期:2017-04-18 浏览量:

各系(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7〕182 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17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教务处就我院2017年选拔优秀专科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院2017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和名额

(一)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期间未受任何行政处分,无作弊等不良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4、获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二)选拔名额

参照省教育厅川教函〔2017〕182 号文件精神,我院2017年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人数原则上按我院2017届全日制普通应届专科毕业生人数的15%。

三、选拔办法和程序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5月10日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1、2017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凡符合本通知选拔条件的学生均可书面申请报名,并于4月26日12:00前将书面申请(附件一)、附件二及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各系教学干事处。

2、各系组织学生学习此通知、认真审核申请学生资格,并按专业进行统计,按照成绩进行排序,于4月26日15:00前将各系部2017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附件一、附件二及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教务处最终审核。

3、教务处负责对选拔出来的学生进行考试组织与政策解释。

四、升本学校及专业

本科学校

专科专业

本科专业

专业所属类别

西华大学

影视动画

动画

一般文艺体类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管类

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经管类

会计

会计学

经管类

市场营销,医药营销、商务管理

市场营销

经管类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经管类

软件技术

软件工程

计算机类

连锁经营管理

工商管理

经管类

金融管理与实务

投资学

经管类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经管类

宜宾学院

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文秘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类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一般文艺体类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鞋类设计与工艺

产品设计

运动休闲服务与管理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旅游管理

经管类

商务英语

英语

英语类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一般理工类

烹饪工艺与营养

食品科学与工程

五、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考试科目及时间暂定,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1、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西华大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5月20日9:00-11:00

5月20日

13:00-15:00

5月20日

16:00 -18:00

理工类

计算机类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综合

文科类

一般文艺体类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

经管类

经管类

大学英语

经济数学

计算机应用

 

(2)宜宾学院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5月20日

8:00-10:00

5月20日

10:30-12:00

5月20日

14:30 -16:30

理工类

一般理工类

高等数学

大学计算机基础

大学英语

计算机类

高等数学

计算机综合

大学英语

文科类

一般文艺体类

大学语文

大学计算机基础

大学英语

英语类

大学语文

大学计算机基础

英语综合

汉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综合

大学计算机基础

大学英语

经管类

经管类

大学语文

大学计算机基础

大学英语

2、“专升本”考试地点:西华大学(报考西华大学考生)、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文家校区(报考宜宾学院考生)。

六、奖励办法(奖励加分项目及加分分值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报考西华大学专升本的奖励办法: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同一种奖励多次获奖者,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计算。

 

奖励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

发明专利

3

公开发表论文

(核心期刊的认定以西华大学图书馆的认定为准)

核心刊物

3

一般刊物

0.5

3.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同一种奖励多次获奖者,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计算。

奖励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CET-4

(英语专业学生CET-6)

合格

1.5

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非计算机专业)

证书

1.5

报考宜宾学院专升本的奖励办法:

①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可与其它加分项目累计加分。②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以下项目中获得奖励者,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以上所有加分累计不超过12分。凡符合奖励加分条件的学生,请将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务必于4月26日12:00前交各系教学干事处,过时不补。

奖励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

专业竞赛

校级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省级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国家级

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CET-4

(英语专业学生CET-6)

合格

四级

1.5

六级

1.5

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计算机专业学生三级)

证书

二级

1.5

三级

1.5

七、成绩计算与录取

西华大学以考生专科阶段必修课程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科目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宜宾学院以考生专科阶段必修课程的平时成绩40%、专升本考试科目成绩60%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西华大学和宜宾学院将综合学生素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择优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并在校内显著位置或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取消录取资格规定:1.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省教育厅及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2.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有本期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3. 对取消专升本资格的名额,不实行顺序递补。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所报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10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八、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此次根据2009年《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公告》规定,我院代西华大学和宜宾学院收取“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标准为80元/人。由于报名时间很紧,请专升本报名学生4月26日12:00前统一在网上交费。

缴费流程:
1
)打开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scsw.edu.cn),点击进入左下角“缴费平台”;
2)以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如果是首次登陆,初始密码:111111,如果以前在此平台上曾经缴费,用自己设置的密码登陆;
3)根据网页显示内容进行缴费操作(建议先阅读缴费平台首页的“操作说明”);

4)费用:请学生根据缴费系统上显示的金额缴费。
5)如果本人银行卡未开通网上支付或存在其他问题,可以找他人卡进行支付。
6)请确保网上缴费成功,不再安排现场缴费。

7) 如果报名资格审核未过的学生,请到学院财务处办理报名费退费手续。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本次“专升本”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落实。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

十、对省厅文件精神和本通知有不清楚的,教务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2996507,马老师)。

注:需要报名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报名表(下载附件一)、诚信考试承诺书(下载附件二),考生须知(报考西华大学考生下载附件三,报考宜宾学院考生下载附件四)。请一律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手工填写附件一及附件二后于4月26日12:00前随同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所在系(部)教学干事处,附件一、附件二及报名费未交者不予参加专升本考试。考试大纲请参见附件五。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24日

教务通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