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教学研究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教研科研 - 教学研究 - 正文

与新华网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2017-05-09 浏览量:

四川省商务厅与新华网

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协议名称:     战略合作协议                

甲    方:     四川省商务厅                

乙    方: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2016年6月28日            

签约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                    

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四川省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四川省商务厅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网)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背景

四川省成都市是双创示范城市,近年来加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先后荣获全国“双创城市”、“菁蓉创业小镇”,创新创业氛围日益浓厚。新华网是由新华通讯社管理的中央企业,是党和国家重要的网上舆论阵地,是国际一流网络媒体,具有强大的创新能力。随着“互联网+”、“双创”等战略的深入实施,双方未来合作充满机遇、潜力巨大。

二、合作内容

新华网将利用新华创客会项目先进的顶层设计、建设运营理念和创新的电商4.0模型,全面参与xx市“双创”规划、建设和运营,并提供创业教育服务外包、IT解决方案和创新创业辅导服务。通过培养本地创客人才和孵化创客企业,为xx市构建良好的“双创”氛围、人才基础和高效创业模式。

四川省商务厅将叠加运用产业聚集、政府服务和扶持政策等优势,全力支持新华网在本地的发展。

三、  战略目标

第一期,双方围绕新华网创客孵化教育系统暨成都创客大学项目、成都创客公共服务平台等新华创客会项目板块的内容依次展开。3年内,预期为成都市累计培养10000名创客人才,孵化100家成功的创客企业,推进10家企业上市挂牌,并带动当地传统企业转型互联网化,推动“双创”品牌战略建设,实现“教育推动就业、就业带动创业、创业带动创新”的双创示范“成都模式”。

四、  合作项目

双方共同推进完成成都创客大学项目、成都创客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和建设,打造从创客到创业的一体化人才孵化模式。具体项目为:

1.成都创客大学

创客大学项目是顺应“互联网+”行动计划,支持创业创新的互联网+双创技能教育创新平台和产业孵化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硅谷式的新型创客创业服务孵化平台。

四川省商务厅与新华网采取“政、企、校”共建模式,前期依托电子商务产业园及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硬件设施及成熟的教育管理资源,共同创建、落地成都创客大学项目。一年内,创建和完善创客大学办学模式和创客孵化模式;三年内,力争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创客大学、互联网+第二课堂及创业就业实践基地,成为“创客大学”成功样板和创新创业典范。

2.成都创客公共服务平台

四川省商务厅支持新华网定制开发“成都创客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全市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的系统支撑和平台入口,为广大创客、小微企业及创新创业人群等提供在线咨询、创业服务、专业培训、工具软件等服务。依托成都创客公共服务平台,同步推进或分期实施如下四个战略板块:

人才战略:实现人才本地化,预期三年内成都创客大学项目针对零基础创业人员滚动培养10000名创客,逐步优化城市人群知识结构及能力结构,加速城市基因进化。

服务战略:为实现传统产业互联网化,通过成都创客大学项目推广电子商务业内先进的经验、师资和工具软件,为本地传统企业、电商企业及创业企业提供转型经验和创业方法等。

产业战略:通过创客大学项目,实现创客的导入、进驻及引进可能的柔性管理,为新建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及其后继发展提供配套服务,活化、激发原有产业体系的生命力,实现产业培育体系化。

品牌战略:依托溯源技术、诚信背书(新华网+地方政府)及全民营销,摒弃传统电商的低价、恶性竞争,加速当地外向型“品牌”实现全国化乃至全球化。

3.新华网“新华创客会”全力支持成都创客大学发展

依托上述合作项目,新华网将以“新华创客会”形式落地成都,全力支持成都市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互联网+”转型(后续项目独立立项)。

4.四川省商务厅积极支持新华创客会工作

四川省商务厅向新华网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包括服务配套、人才配套、双创园区或职业院校培训场地及软硬件资源(含水、电、空调、网络、办公电脑、工位等基础运营与维护保障)等方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无偿使用,确保成都创客大学成功落地。

五、合作机制

建立由双方高层领导参加的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由四川省商务厅和新华网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战略合作协调联络组协调推进双方合作事宜。

六、附则

(一)本协议涉及到的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另行签署招商合作协议、业务外包合同或采购服务合同。

(二)本协议未涉及的其它事项,由双方进一步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采取中文文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甲方:四川省商务厅        乙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