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构建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根据《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现组织开展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度院级教学督导专家推荐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选聘兼顾学科平衡,从校内外教育教学专家、行业企业专家、退休教师中选聘。
(二)要求教学督导委员具有十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能认真履行督导任务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70岁。行业企业专家要求具有五年以上行业或企业从业经验,年龄不超过70岁。
(三)关心学校发展,热爱教学工作,教育理念新颖,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协调、沟通与指导能力,院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及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办事公正,能保证足够时间参加教学督导活动。
二、工作职责
(一)课堂教学检查。参加学院组织的期初与期中教学检查以及期末考试检查;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不定期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二)实践教学检查。检查各类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情况;通过随机抽查,参加系部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工作。
(三)专项检查。检查学生学风、教师教风及教学档案与毕业论文(设计),以及系部贯彻落实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情况。
(四)参与各类教育教学评估、评价工作。参加学院教学评估、教师教学考察考核、教学项目评价、教师比赛评价等工作。
(五)完成学院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待遇
(一)经学院评审认定后,授予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称号,并由院长聘任,颁发证书。
(二)学院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设立教学督导专项经费,用于绩效发放、办公用品购置、外出培训等。
(三)学院按照标准课时对教学督导专家发放津贴。每听课一节并完成相关的指导、评价和反馈等工作计一个标准课时,按课时费标准的规定给予发放。
四、其他要求
(一)听课要求:受聘学院兼职教学督导专家每人每周听课为8学时,每学期72学时。
(二)选聘方式:院级教学督导专家选聘由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个人自荐:符合选聘条件的在职或退休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可自行推荐。填写《四川商务职业学院院级教学督导专家自荐表》(见附件1)。
组织推荐:各部门、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述选聘条件,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商议并确定推荐人选。各部门、各教学单位限推荐1人,推荐人选应适当兼顾学科专业。填写《四川商务职业学院院级教学督导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
《专家自荐表》和《专家推荐表》纸质文档经签名确认后于9月28日前报质量管理办公室(3304),电子版发至质量管理办公室牟浠榕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61936236。学院将综合推荐情况确定最终聘任名单。
聘任期限:本届督导专家聘期三年:2023年9月——2026年8月。
附:
1.《四川商务职业学院院级教学督导专家自荐表》
2.《四川商务职业学院院级教学督导专家推荐表》
3.《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